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分享]天涯社区网友调侃新身份证法:莫非中国要建成一个警察国家?

  • 天之蓝
楼主回复
  • 阅读:1021
  • 回复:2
  • 发表于:2012/1/4 9:35:29
  • 来自:陕西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山阳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新身份证法今天施行,我看了一下这部法律,才知道人大没有守住人民代表的职责,没有能维护人民的利益,以人民的名义通过法律,确成了强奸人民的东西,看以下条款: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在所有的身份证换领理由中,"国家决定换领新一代居民身份证"竟然成了第一个理由,国家搞出第一代我们就要领第一代,国家搞出了第二代我们就要换第二代,国家搞出了第N代身份证我们就要换领N代,这个条款,把国民搞成了驯服地为国家服务的工具,而不是国家成为国民服务的工具.
  还有一个信息,录入公民指纹:"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据说搞这个东东是为了反恐的需要,那么现在你们发了十多亿张身份证,都没有录入指纹信息,是不是就没法反恐了,你现在都可以反恐为什么以后就要录入公民指纹信息才能反恐呢?
  "第二十一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核定。"
  这个条款只说要收钱,但是没有明确发放身份证公安机关的责任,应该加上一条:"由于公安机关的原因造成身份证不能使用的,应由公安换发身份证,并对公民由于不能使用身份证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人大通过法律确不肯保护人民,而是保护公安的权力,保护警察,莫非我们要建成一个警察国家?

关注同城热点 获取最新资讯 点击查看更多本地热点话题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