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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公告]山阳论坛简明版规

  • 山阳在线
楼主回复
  • 阅读:3327
  • 回复:19
  • 发表于:2012/8/3 8:56:10
  • 来自:陕西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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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山阳论坛是山阳在线的子版块,根据论坛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山阳论坛运行以来的实际,现制定本简明版规,以期共同遵守。

 一、山阳论坛的核心宗旨、核心理念:
山阳论坛核心宗旨:宣扬山阳优秀的人文历史文化,展现新时代山阳人风采,理性讨论,百家争鸣 
山阳论坛核心理念:关爱、分享、互助、交流

 一、山阳论坛适合发布哪些帖子? 

1、与山阳生活密切相关的,大家都关心的:诸如经济、社会、民生、历史文化、民俗风情、资源特产等等话题; 
2、在山阳生活中,遇到各种各样的新鲜事、开心事、烦心事、不平事;
3.、内容健康的原创小说、诗歌、散文、杂文、回忆录、随笔、图片、音像资料;
4、宣传山阳的一些相关时效性话题; 
5、版友的求助及互助帖(绝非经营性广告)。

二、山阳论坛不可以发布哪种帖子? 
1、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2、严禁发布地域歧视或吵架攻击贴;
2、禁止转载大陆以外官方媒体新闻,涉及政治、历史、军事、宗教、社会、民族、反动、炒作等敏感话题;
3、有损国家及领导人形象,危及国家机密、安全等;
4、涉及非法组织,反动团体(如邪教)的信息; 
5、上述未提及的但会危及网站安全及信誉的信息 

 三、山阳论坛一定会严厉惩罚的行为有哪些? 

1、言语粗俗、人身攻击、辱骂他人(被骂时,可以举报给版主、管理员处理,请不要对骂,否则都要处罚); 
2、恶意灌水(大量无意义的帖子和回复),标题***、一句话主题、吸引眼球骗点击;  
3、色情暴力倾向、漏点、走光、偷拍类的信息; 
4、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开他人隐私内容(如:QQ记录、PM短信、个人肖像、任何形式的帐号及密码、通讯方式等);
5、重复发帖,或将帖子更换标题多次发布;
6、在发帖及回复中以及签名栏发布经营性广告、隐形广告的。 

四、哪些行为会被鼓励? 
1、帮助他人,解决问题,提供正确有效信息 
2、原创的、关于山阳话题的优秀的文图诗词; 
3、利用自己专业知识,主动发帖并及时回复所有跟帖提问的 
4、及时举报不合适的帖子和回复。

五、关于转帖:

1、转帖必须注明出处及作者姓名。原创文学贴原则上未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3、不提倡转载与陕西、商洛及山阳毫无关联的帖子;
4、转帖不得设为精华帖,但有较深层次的分析、点评、有个人观点者可以例外。
所有发帖回帖属于个人行为,文责自负,不代表山阳论坛立场。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论坛会尽力维护版友的合法权益。
本简明版规未尽事宜在实践中将进一步充实及完善。

 六、关于删帖和屏蔽

1、违反第三条规定的帖子,无条件删除或屏蔽。

2、设计人身攻击或涉嫌泄露他人隐私的回复一律屏蔽或删除。

3、对多次发布违法帖子或不符合上述规定主题帖或回复贴,无论你是署名网友或匿名回复网友,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禁言处理。

七、
特殊声明:山阳论坛是陕西商洛市山阳论坛,河南焦作及其它地方山阳人欢迎前来做客,但所发布的非陕西商洛市山阳县发生或与商洛山阳发生的山阳事件贴一律无条件删除。


八、关于版规的说明

感谢各位耐心看完,也许有看官会说:切,小小的山阳论坛,还立什么版规,你以为你是哪根葱啊?

各位看官切的对,但正因为山阳论坛小,才更需合法运营,如果无有遵循的原则,网友发帖也没有根据,发布的帖子被删除或被屏蔽,对大家都不舒服,是不?
  
  • 山阳在线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12/8/3 9:07:44
  • 来自:陕西
  1. 沙发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感谢各位耐心看完,也许有看官会说:切,小小的山阳论坛,还立什么版规,你以为你是哪根葱啊?

各位看官切的对,但正因为山阳论坛小,才更需合法运营,如果无有遵循的原则,网友发帖也没有根据,发布的帖子被删除或被屏蔽,对大家都不舒服,是不?


请各位支持,谢谢!
  
  • 子舒散人
  • 发表于:2012/8/3 20:44:59
  • 来自:陕西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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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得规范一下。祝论坛越办越好。问好巴人先生。
  
  • B小调&雨后
  • 发表于:2012/8/6 15:25:18
  • 来自:陕西
  1.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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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这班规定的真好!
这是现在的梦,想一片田,不要太大,那么方方的一亩也够了。
  
  • 香帅
  • 发表于:2012/8/7 12:24:34
  • 来自:陕西
  1.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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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有很多不认同的地方,但是还是支持有这样的规范。
  • 仰孝顺的乡村
  • 发表于:2012/8/7 13:43:24
  • 来自:陕西
  1.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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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涉及非法组织,反动团体(如邪教)的信息; 

这一条怕得改改。如:XXX(正教)端掉一个邪教窝点。是不是也叫涉及非法组织,反动团体(如邪教)的信息?
太平山下万福人,万福人家享太平
  • 山阳在线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12/8/7 13:49:37
  • 来自:陕西
  1.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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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田野
  • 发表于:2012/8/7 15:48:25
  • 来自:北京
  1. 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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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河忆寒
  • 发表于:2012/8/8 0:21:41
  • 来自:陕西
  1. 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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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尚德草堂
  • 发表于:2012/8/9 8:43:17
  • 来自:陕西
  1. 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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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李藏刀
  • 发表于:2012/8/9 9:28:22
  • 来自:北京
  1. 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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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可依,有规可依。必须的。

不过,在一个刚刚成长的论坛里,要先把气氛搞起来才行。否则,长久不了。
不讲究规矩,随自己爱好
  • 小李藏刀
  • 发表于:2012/8/9 9:29:31
  • 来自:北京
  1. 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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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目前论坛的活跃分子并不多,只有极个别积极分子。这样下去,难以持续。。。。
不讲究规矩,随自己爱好
  • 美丽之眼
  • 发表于:2012/8/16 15:29:54
  • 来自:陕西
  1. 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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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忆会回去
  • 发表于:2012/9/4 13:27:48
  • 来自:湖北
  1. 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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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楼主
  • 王狗剩他妈
  • 发表于:2012/9/4 13:59:11
  • 来自:陕西
  1. 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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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楼(小李藏刀)
要给你发积极分子徽章,每贴必复呀
  • 远大
  • 发表于:2012/11/7 9:22:39
  • 来自:河北
  1. 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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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正确的版规,楼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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